2015-11-20
政府层面、整合资源,加大宣传管理力度
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,关键在于政府的重视程度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工作的领导,制定并执行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,保证城市宁静环境。交通噪声源噪声级别高且流动性大,污染范围广。加宽道路、以立交桥代替平面交叉、在城市的主次干道强化对机动车的禁鸣管理、限制车速、在交道口处安置测声器和数字显示器等措施,均可以降低交通噪声级。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,报导噪声污染防治的先进典型,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,以此产生轰动效应,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业户遵守法律的自觉性,采取悬挂过街彩、立公益广告牌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,突出重点,贴进生活,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。
实施计划
交通噪声的治理。
1 是应协调好公安、交通、农机、建设等部门,使其各司其职,通力合作;[1]
2 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,改善路况;
3 是加强交通秩序管理;
4 是建设合格的达标区(街),扩大其覆盖率。
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。
1 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,控制自由市场噪声;
2 是公安、文化、环保、工商等部门应联合行动,整顿饮食服务业尤其是歌厅、舞厅、卡拉0K厅等文化娱乐场所,控制噪声扰民;
3 是领先群众力量,管住管好商业噪声。建筑施工噪声的治理。一是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要求,对施工时间作出严格规定,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;
4 是开展创文明工地树文明形象活动。